来源:金融时报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全国民营经济(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享受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3518.8亿元,占比达64.6%,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截至4月底,全国民营经济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7.6%,占全国涉税经营主体比重达97.6%。
今年前4个月,民营经济总体发展稳中向好,市场活力不断显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前4个月,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6%,比全国企业高0.9个百分点,占全国企业销售收入比重71.3%。分行业看,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5%、15.5%,增速分别比全国同行业企业快1.8个和1.6个百分点。
作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民营经济为稳就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税务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民营经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缴费人数的79.4%,较去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缴费人数同比增长0.9%,较全部企业平均增幅高0.2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发展稳中向好,离不开政策呵护。为帮助广大民营经济主体轻装上阵、增强活力,近年来多项稳企业、稳市场政策出台落地。例如,在破除准入壁垒方面,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推进;以及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又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包括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等,提高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提振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其中14次提及金融,部署多项举措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长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如,要求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宏观信贷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政策,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
数据显示,近五年民营企业贷款年平均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出1.1个百分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5.4%。截至一季度末,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达到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7%。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曾圣钧表示,银行亟需把握政策机遇加强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积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完善权利质押贷款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另外,要在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授信评价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潜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给予公平的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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