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被罚83万元: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等 黄姿芬 V管理员 /2025-02-14/29阅读/4评论 0214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15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83万元。 同时,王某静(时任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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