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人寿首笔商业养老金业务在京落地,以及中国人寿养老年金标准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什么意思
1、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就是参与业务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2、商业养老金是指由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运营的一种以商业运作方式为主的养老金制度。为了推动商业养老金在中国的发展,自2019年起,国家开始在若干个城市开展商业养老金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商业养老金试点期限截止于2023年12月底。
3、什么是商业养老金业务?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4、第一,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金则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5、试点内容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触达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要交哪些税?
1、公司向个人无偿借款通常涉税,具体情况如下:增值税,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情形,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存在增值税风险。
2、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的行为。
3、所以企业无偿借款应当视同提供劳务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号)规定:年2月1日——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全国养老试点城市
1、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共有36个,基本上大部分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被纳入了试点范围。
2、首批启动个人养老金的试点城市包括了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广州、西安、成都、贵阳等36个城市和地区。在试点城市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如果劳动者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国家就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3、个人养老金12000试点城市有哪些在人社部公布的有关通知中,决定了将以下城市作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先行试点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上海、苏州、合肥、南昌、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西安等共计36个城市以及地区。
关于中国人寿首笔商业养老金业务在京落地和中国人寿养老年金标准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发表评论